为了准确地收集和反映我校研究生2013年所取得的科研业绩,依据《金沙检测线路js69研究生科研奖励暂行办法》(附件1)关于科研业绩奖励的规定,学校将对我校研究生所发表的论文、著作及其他符合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进行登记与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登记的范围:
我校在册研究生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,上一学期尚未申报的科研成果,亦可于此次补报,以往已申报业绩不再重复登记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13年5月6日(周一)至5月31日(周五),逾期不再补报。
三、申报方式
1、研究生将符合文件规定的科研成果,确认成果科研等级后(期刊等级见附件3、4),填入《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》(附件2)。研究生需同时将成果的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,证明材料均以原件为准(SCI/SCIE/EI/ISTP索引需提供检索证明材料)。
2、各学院将研究生个人的成果进行初审、汇总,并详细填写《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》中的各项数据(业绩分、折算分、总分),见附件2。所有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于5月31日之前报研究生部(南校行政楼721室),电子汇总表发至86397765@qq.com,由研究生部复审并汇总建档。
四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、准确地完成相关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。
五、研究生部将对研究生科研成果进行公示,并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进行奖励。
联系人:李益琼 联系电话:86598061
研究生部